職業簡介:警察人員 

 保全人員在警察體系方面,一般指的是警察人員。進入警界服務的管道,大致可分為就讀警察專科學校(2年)、警察大學(4年)兩種。兩者均須經過一連串的專業訓練,才能具備警察的資格。由於警大屬公費學校,依照目前規定,學生必須在畢業2年內通過警察特考,否則須賠償在校期間所有的公費支出費用。通過特考分發後,必須服務滿6年,否則亦須賠償在校期間所有的公費支出費用。各職務經派任後,可依各單位專業人員的需求,透過甄選、專業考試、參加訓練等方式學習、吸收不同職務的經驗,惟僅限於警察機關組織體系下,無法轉任其他一般行政機關。

殢無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